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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探亲访友签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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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探亲访友签证材料清单
·个人信息材料 | |||
护照 | 因私护照,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,并且至少有两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。 旧护照:如果您之前拥有一本或多本护照,则需提供。 | | |
照片 | 最近6个月拍摄的白底彩色近照2张,尺寸为3.5 厘米 x 4.5厘米,正面免冠。 | | |
身份证 |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。(内容必须清晰,复印在一张A4纸上) | | |
户口本 | 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户口页的复印件。 | | |
婚姻证明 | 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。 | | |
申请表 | 一份完整填写的申请表,并亲笔签名。 | | |
·工作状况材料 | |||
在职证明 | 使用工作单位正式的信头纸打印,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。(详见模板) | | |
营业执照 | 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加盖公司公章)。 | | |
·财务状况材料 | |||
银行流水单 | 银行出具,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信用卡除外)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. 备注:1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,养老金等收入的账单为佳; 2余额需覆盖此次旅行费用;(不要临时大额存入); 3可提供多张银行卡的流水单; 4银行流水单的最后一笔交易日期与录指纹日期必须在15日以内; | | |
房产证 | 房产证复印件。(小产权房产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) | | |
车产证 | 车辆登记证或行驶证复印件。 | | |
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| 股票交割单;理财、保险产品;房屋出租收入等可以证明的材料。(可选材料) | | |
·医疗保险 | |||
医疗保险 | 申根国家区域适用的医疗保险。 | | |
·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| |||
直系亲属 |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(中英文) | | |
其他亲友 | 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、照片原件、往来邮件等;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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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人所需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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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信 | 1(官方)邀请函(6 个月内有效)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邀请函原件; 2个人邀请函原件; 官方邀请函详见样本; | |
护照首页 | 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及签名页复印件 | |
居留卡 | 邀请人的居留卡,无居留卡请提供在有效期内签证页 | |
财务担保 | 担保人财务担保原件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: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,则应提交以下材料: 1已签字的担保书 2中国居住证(身份证)复印件 3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4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| |
特殊人群所需材料
·未成年(未满18周岁)、学生 | ||
在读证明 | 学校在读证明或最近的毕业证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、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捷克的证明原件,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、联系方式,加盖学校公章,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、姓名并由其签字。(详见模板) | |
学生证 | 学生证复印件 | |
出资证明 | 1父亲和母亲出资证明; | |
2父亲和母亲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(盖公章) | | |
3父亲和母亲银行流水单; | | |
亲属关系公证及认证 | 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。(中英文) | |
亲属许可公证及认证 | 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(中英文) 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字,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。如果孩子一个人出国或父母其中只有一个人陪他, 必须提供。 | |
·退休人员 | ||
退休证 | 退休证或其他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 | |
银行流水单 | 银行出具,银行活期存折或活期银行卡(信用卡除外)最近六个月的进出账单, 备注:1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,养老金等收入的账单为佳; 2余额需覆盖此次旅行费用(不要临时大额存入); 3可提供多张银行卡的流水单; 4银行流水单的最后一笔交易日期与录指纹日期必须在15日以内; | |
·已婚无业、自由职业 | ||
婚姻关系公证及认证 | 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(中英文) | |
出资证明 | 1配偶在职证明; | |
2 配偶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(盖公章) | | |
3配偶银行流水单; | | |
自由职业 | 请提供相关职业及收入说明并提供相应材料,形式不限。 | |